一、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
三、评估基准日:
2008年7月24日。
四、评估原则:
遵循独立、客观、科学、专业性的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五、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对实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及全体股东确认价值。
六、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的实物价值为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圆整)。
七、报告提出日期:
2008年7月24日
湖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湖北〃宜昌 报告日期:2008年7月24日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鄂大地所评字[2008]-370号
湖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估的实物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于2008年7月24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委托方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8年5月12日经宜昌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分局(宜市)登记内名预核字[2008]第00792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批准,现正在办理设立登记。
委托方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
王春燕:42052719780311136 王红:420527197906241319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