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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答辩状范本

更新时间:2024-01-01 10:01:54 编辑:www.wenshu999.com

  【1】

  答辩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诉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按原告起诉状内的陈述,原告交纳了集资款却未进场经营与事实不符。

  根据我公司调查了解,原告和其丈夫是我公司辖下的业户,经营行业已多年。

  年 月 日原告向公司交纳集资款前,在公司登记的已经是的名字,并由一直在经营到2009年3月。

  二、在2009年5月11日用原告的集贸款票据抵顶了2140元的应交经营费用,同年9月9日原告向我公司索要集资款,当时由我公司返还4000元。

  按以上事实,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我公司只欠原告集资款1860元及2009年3月至9月六个月的摊位费600元。

  综上,请贵院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切实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2】

  因xxx要求xxx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答辩人与xxx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答辩人1998年6月10日与xx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订立了一份口头合同,由xx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把答辩人的一个高压电表柜拆除,xxx是受xx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委托来拆除高压电表柜的,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

  2.xx的伤害赔偿应由xx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其一,根据我国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xx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其职工在履行合同的范围内所受到伤害应负责任,xxx的伤害并不是由于合同客体以外的事物造成的。

  其三,受xx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委托的xxx在拆除高压电表柜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违反操作程序的.行为,未尽一个电工应尽的注意。

  3.答辩人对xxx伤害赔偿不应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致他人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而本案中答辩人与xx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订有合同,高度危险来源已通过合同合法地转移给xx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xx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为该危险作业物的主体,xx在操作过程中受到伤害,这是xx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客体造成自己员工的伤害行为,与答辩人无关。

  综上所述,xxx人民医院为不适合被告,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人民医院

  XXXX年四月二日